為優化馬鞍山農商銀行小微企業銀行結算賬戶服務,建立健全賬戶分類分級管理機制,有效解決小微企業開戶難問題,現將小微企業簡易開戶服務流程公示如下:
第一條 小微企業簡易開戶預約途徑:
1、柜面預約2、電話預約 3、手機銀行預約 4、微銀行預約
對于提出開戶預約(包含線上預約)的小微企業,我行將于提出開戶預約當日至遲下一個工作日與小微企業聯系。小微企業同意開戶初期不開通非柜面業務或執行非柜面業務低限額管理的,方適用簡易開戶程序,小微企業可在3個工作日內攜帶第三條規定的客戶資料到相關營業網點辦理開戶業務。
第二條 小微企業簡易開戶流程
1、網點除為小微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提供簡易開戶服務外,不得通過簡易開戶程序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或臨時存款賬戶。
2、網點對自主確定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提供簡易開戶服務。小型和微型企業的劃分標準應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標準劃分執行,也可通過國家市場監管局小微企業庫(http://xwqy.gsxt.gov.cn/)進行查詢參照。
3、網點根據小微企業意愿為其提供簡易開戶服務的,應當向其宣講依法使用銀行賬戶的法規制度要求,在開戶申請書或協議等醒目位置告知出租、出借、出售銀行賬戶的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由小微企業對依法使用銀行賬戶進行承諾并簽字確認。
第三條 小微企業簡易開戶提供資料:
(一)營業執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授權他人辦理的,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被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四) 客戶自主提供的其他資料。其他監管部門對客戶資料有要求的,從其要求。小微企業應當對開戶申請書所列事項及相關開戶證明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對于客戶臨柜申請辦理開戶業務的,在審核客戶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以及核實法定代表人采用簡易程序開立銀行賬戶真實意愿的基礎上,原則上于當日完成銀行賬戶開立手續。
對于未經預約直接臨柜辦理開戶業務的小微企業,可以在審核小微企業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的基礎上,向法定代表人介紹簡易開戶服務及相關銀行賬戶功能,向客戶確認采用簡易開戶程序開立銀行賬戶真實意愿后,為企業開立銀行賬戶,并留存核實記錄。
第四條 提供簡易程序開立的小微企業賬戶支付功能:
(一)開戶初期暫不開通非柜面支付功能;
(二)除公共事業繳費、稅款、社保等代扣代繳外,不辦理其他非柜面支付業務;
(三)小微企業確有非柜面業務需求的,視風險情況、小微企業資料充裕程度、小微企業行業經營特征等,可以設定每日累計不超過0.5萬元的非柜面交易額度。
第五條 提供簡易程序開立的小微企業開戶后持續識別、重新識別:
網點應當于開戶后10個工作日內對以簡易程序開立的銀行賬戶主動實施上門核實等增強型盡職調查程序,合理設定賬戶功能,同時取消簡易開戶標識,但銀行賬戶的原簡易程序信息應當可追溯??蛻粼?0個工作日內如不配合進行盡職調查或經過盡職調查后仍無法排除客戶可疑開戶行為的,銀行有權對賬戶采取只收不付交易控制措施。
第六條 拒絕情形
網點在預約審核或柜面審核環節,發現小微企業工商登記及其關聯信息存在可疑特征的,不得使用簡易開戶程序開立銀行賬戶,將按照普通企業客戶開戶流程,完善盡職調查后續后,再行辦理相關開戶手續。
對拒絕開戶或提高盡職調查要求的情形按照復核機制予以復審,確保理由充分,并做好解釋說明。